房管所公房不可以繼承。公房(即公有住房)的使用權不能作為遺產直接繼承,但符合條件的共同居住家庭成員可申請辦理承租權變更手續。公房產權歸國家或單位所有,承租人僅享有使用權而非所有權。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產需為被繼承人合法所有的財產,因此使用權不屬于繼承范圍。
房管所直管公房和房管所公房有區別嗎?
1、房管所直管公房。
定義:房管所直管公房是指由房管所(房屋管理局或其下屬單位)直接管理和運營的公有住房。這些住房通常屬于國家或集體所有,用于解決居民的住房需求。
特點:直管公房的管理和運營權直接歸屬于房管所,包括房屋的分配、維修、租金收取等。此外,直管公房的產權一般較為明晰,且在符合相關政策的前提下,可能有機會進行購買或轉讓。
2、房管所公房。
定義:房管所公房是一個更寬泛的概念,指的是所有由房管所管理或涉及的公有住房,這包括直管公房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類型的公有住房(如單位自管公房等)。
特點:房管所公房的范圍更廣,可能包括多種類型的公有住房。這些住房的管理和運營方式可能因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例如,有些可能仍由房管所直接管理,而有些則可能由單位或其他組織負責。
房管所公房可以出租嗎?
房管所公房在滿足特定條件下可以出租,但必須經過合法審批程序:
1、審批要求:
需經房管所或產權單位批準,并符合當地公房管理規定。例如,不可售公房需嚴格審批,可售公房在完成手續后可出租。
2、限制條件:
禁止擅自轉租或改變用途,否則可能被收回房屋或面臨罰款;
租金標準、租賃期限需符合政策,承租人也需通過資格審核。
3、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717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將房屋轉租,但需與原租賃合同條款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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