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5日,記者從南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獲悉,南昌市于近日開啟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預申請工作。后續將根據供需情況,采取搖號方式,面向所有申請家庭實行分階段分類型配售。
值得注意的是,該次申請僅為需求性摸底,待項目具備配售條件時,將發布項目配售公告或配售方案,并組織開展配售資格審核、房源配售等。
中國江西新聞網全媒體記者鄭周贇/文
優先保障本市城鎮戶籍經濟困難的無房家庭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面向城鎮常住人口、人才主管部門認定的人才等符合條件的工薪收入群體配售。應當首先從本市城鎮戶籍(含南昌縣、進賢縣、安義縣)經濟困難的無房家庭開始,按照量力而行、分類分批保障的原則,逐步將整個工薪收入群體納入保障范圍。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實施嚴格的封閉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違法違規將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變更為商品住房流入市場。購房人如需退出的,按有關規定予以回購,退出(回購)后的房源仍作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房源使用。
以家庭為單位申購 每個家庭限購一套
記者了解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家庭為單位申購,每個家庭限購一套。家庭成員包括夫妻雙方、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單身子女。申請家庭應當推舉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主申請人,其他家庭成員為共同申請人。主申請人自行選擇是否將未成年子女或已成年單身子女作為家庭成員共同參與申請審核。年滿十六周歲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及已成年單身子女可單獨進行申請。
申請人為本市城鎮戶籍家庭的,應當至少1名家庭成員年滿16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并取得本市城鎮戶籍;申請人為城鎮常住人口的,應當持《居住證》連續滿3年(自申請之日起往前計算),有穩定工作且在本市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城鎮社會保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購買本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正在享受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含租賃補貼)、租住公有住房、人才住房政策的;已享受過房改房(含已經轉移登記)的;已享受過經濟適用住房實物政策(含已辦理了上市)的。
按規定退出以下各類政策性住房(房改房已轉移登記、經適房已上市交易的除外)后,符合條件的家庭,也可申請購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請時應當承諾在簽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購房合同前須按規定自愿退出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含租賃補貼)、公有住房、人才住房、房改房、經適房等原有政策性住房:退出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含租賃補貼)、租住的公有住房、人才住房的;按房改政策退出已享受的房改房實物房源;退出(回購)未上市交易的經濟適用住房實物或退回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的。
按第一至第四優先序列依次搖號配售
記者獲悉,將根據供需情況,采取搖號方式,面向所有申請家庭實行分階段分類型配售,首先從第一優先序列開始配售,仍有富余房源的,則依次面向其他優先家庭配售,直至房源全部配售完畢。
第一優先序列:本市城鎮戶籍低保家庭、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和支出型困難的無房家庭;第二優先序列:本市城鎮戶籍人均年收入低于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當前為52622元)的無房家庭;第三優先序列:本市城鎮戶籍無房家庭;第四優先序列:本市城鎮常住人口的無房家庭。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實行常態化線上申請的方式,由申請家庭主申請人注冊登錄南昌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統——南昌安居保障房(微信小程序),按要求填寫申請家庭有關信息及相關聲明和授權,提交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保障需求。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家庭成員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主申請人填寫申請家庭有關信息,簽署同意對其戶籍、婚姻、就業、公積金、房產、機動車、生產經營、納稅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以及收入和財產等經濟狀況進行核查的聲明及授權。
據了解,該次申請僅為需求性摸底,待項目具備配售條件時,有關部門將發布項目配售公告或配售方案,并組織開展配售資格審核、房源配售等工作。具體以項目配售公告或配售方案為準。
市民朋友可向南昌安居公司(0791-87337777)、南昌市住房保障部門(0791-86719291)咨詢相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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