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舒隆煥
4月25日8時許,山西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兩名工作人員對極目新聞記者稱,原定于今天(25日)上午進行的運城臨猗縣“男孩被生母繼父虐死案”一審第二次開庭取消,原因不明。記者追問是否有相關的官方手續、文件通知,是否告知被害人僑僑家屬,前述工作人員表示不清楚。
4月24日晚,記者多次致電僑僑生父張先生,對方電話顯示關機。截至發稿前,記者再致電張先生,對方電話仍關機。
近日,極目新聞記者在案發地走訪時,僑僑生父張先生稱,幾天前他接到法院工作人員通知,定于4月25日上午在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該案一審的第二次庭審。其暫不了解案件取證進展,希望盡快宣判,判處二人死刑,給孩子討回公道。案發地村民表示,二人的行為如果構成死刑,法院應依法判決死刑,按照法律判決是最公道的。
記者走訪時獲取的一份2023年的起訴書指出,被告人王某某、謝某某于2022年2月登記結婚,在此后長達一年多的時間里,二人對僑僑進行了長期虐待。檢方以故意傷害罪、虐待罪對二人提起公訴。
運城中院
多方望判死刑
2023年5月4日,謝某某向臨猗縣警方報案稱,5月3日凌晨,僑僑在臨猗縣臨晉鎮下豆氏村離家出走未歸,請求警方協助查找。臨猗縣警方懸賞1萬元,尋找僑僑的線索。5月24日,臨猗縣警方通報,僑僑被找到,確認死亡,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謝某某被警方抓獲。
值得注意的是,報案后,謝某某與王某某在網上發布拿著尋人啟事哭訴找不到僑僑的視頻,以博取同情。當地警方、村民、親友幫忙尋找僑僑數日,二人逃竄到外省被警方抓獲。經多方證實,僑僑遺體在其繼父所在的下豆氏村附近墓地被發現,引發公眾憤怒。
2023年5月24日晚,僑僑的遺體被運回生父所在的村莊安葬,村民、親友自發深夜送別。
案發至今即將兩年,極目新聞記者近日再次來到案發的臨猗縣臨晉鎮馮家卓村、下豆氏村、云沖村走訪。
僑僑生父張先生對記者稱,該案在2024年曾一審開庭審理,但遲遲未宣判。近日,他接到法院通知,4月25日該案一審將在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開庭。其暫不了解案件取證進展,其將前往庭審現場,希望盡快宣判,判處二人死刑,給孩子討回公道。
馮家卓村一位村民告訴記者,案發后張先生精神崩潰,情緒時好時壞,偶爾去打零工,做電焊和蓋彩鋼瓦屋頂。他表示,希望法院盡快判決,讓僑僑的家屬早日從陰影中走出來。
王某某老家所在的下豆氏村多位村民告訴記者,王某某脾氣暴躁,村里人都知道其經常打罵前妻,“有人說,王某某還打過自己的女兒、母親。”其中一位村民表示,二人的行為如果構成死刑,法院應依法判決死刑,按照法律判決是最公道的。另一位村民提到,2024年王某某的母親曾回到村里,翻修過房屋。記者看到,王某某的老宅新蓋了彩鋼屋頂,換了窗紗。
謝某某所在的云沖村村民對記者稱,謝某某的母親在村里種地,早出晚歸,父親在附近一所小學旁經營電焊鋪。謝某某父親告訴記者,其不了解該案的進展情況,“沒人告訴過我。”
云沖村另一位村民提到,張先生是老實人,有手藝,和謝某某是經媒人介紹結婚的。前些年,謝某某品行很好,自從她跟著當地的紅白事班學習打鼓,慢慢“變壞了”,還經常刷到她跳舞的短視頻。謝某某認識王某某后,便死心塌地跟著對方,后來聽說二人結婚了。王某某也打罵過謝某某,有人說謝某某懼怕對方,甚至被對方“控制”,“我不理解謝某某,自己的親生兒子被毆打、虐待時不報警,竟在孩子死后報假警,還在網上演戲尋子。這樣的人沒有人性,如果日后出獄,哪有臉回村。”
二人系共同犯罪
走訪期間,極目新聞記者獲取的該案2023年的一份起訴書載明,2022年2月14日,被告人王某某與被告人謝某某登記結婚,被害人僑僑跟隨二人共同生活。
2023年5月2日22時許,王某某返回下豆氏村家中,指使謝某某從其家院子北側簡易棚下取來三角帶并將已熟睡的僑僑叫醒帶到客廳進行“管教”。僑僑身著內褲被帶到客廳后,二人先后持三角帶朝僑僑腰背部、臀部、四肢等部位進行毆打,迫使僑僑承認偷拿家中現金。5月3日凌晨2時許,僑僑大便失禁后,王某某才停止毆打,讓僑僑休息,凌晨6時許,謝某某發現僑僑身體冰涼無呼吸。5月4日凌晨1時許,王某某將僑僑的尸體掩埋至其祖父的墳墓中,指使謝某某報案稱僑僑離家出走。此后二人分別在抖音、微信朋友圈發布大量尋人啟事。
5月7日,王某某、謝某某將三角帶丟棄至臨猗縣電視臺東側的垃圾中轉站。5月15日,二人恐罪行敗露駕車逃至陜西、內蒙古等地。5月22日,二人在陜西延川縣向臨猗縣公安局電話投案。
起訴書顯示,經鑒定僑僑符合腰背部、臀部、四肢等部位被鈍性外力長期反復多次擊打致軟組織缺血、挫傷、變性、壞死,引起腎臟等器官功能減退合并創傷性休克死亡。
經依法審查查明,2022年2月至2023年4月28日,僑僑與被告人王某某、謝某某同居期間,二人先后以僑僑祖母看望僑僑,僑僑去他人家玩耍想回馮家卓村其祖母家,偷拿鄰居零食等為由,采取扇耳光及用皮帶、竹制“撓撓”抽打手心、腰背部、臀部等方式,毆打僑僑10余次,致僑僑其身體多處受傷,其中2023年春節前后,毆打致僑僑其左手第五掌骨粉碎性骨折。
起訴書指出,案件由臨猗縣公安局偵查終結,王某某、謝某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虐待罪,經臨猗縣人民檢察院于2023年10月審查起訴。
檢方認為,被告人王某某、謝某某故意毆打僑僑并致其死亡,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犯罪后果極其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虐待罪追究二人的刑事責任。該案中,兩名被告人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二人均一人犯數罪,應當數罪并罰。
運城市人民檢察院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對極目新聞記者稱,此前檢方已對王某某、謝某某提起公訴,案件已到法院審理的程序。截至發稿前,記者多次致電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電話了解情況,未得到有效回復。
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名工作人員此前對媒體表示,“目前該案還未宣判,有些案子還會涉及好多東西,最終肯定會判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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