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消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在提交給法院的文件中表示,美SEC請求在針對幣安的訴訟中修改關于“第三方加密資產證券”的動議,法院目前無需就這些代幣的指控是否充分做出裁決。該案中的被告Binance Holdings Limited、BAM Trading Services Inc.、BAM Management US Holdings Inc.及幣安創始人趙長鵬應在30天內提交同意或反對修改動議的答復。如果被告不反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將開始進一步的訴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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