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民政局聯合市財政局出臺了《杭州市養老護理員特殊崗位津貼補助實施辦法》,為符合條件的養老護理員發放特殊崗位津貼,本辦法自2024年8月1日起實施。這個津貼哪些人能享受?又要如何申請?一起來看↓↓
想要申請護理員崗位津貼
必須滿足這些條件
在本市經民政部門備案或審核認定的養老服務機構(養老機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和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中,實際從事養老服務的人員(行政編制、事業編制和社工編制人員,村兩委工作人員除外),且具備以下條件:
1.與養老服務機構(或機構運營方)簽訂勞動合同(勞務協議)或勞務派遣協議的護理人員,第三方派駐在養老服務機構的服務外包的護理人員。
2.在養老服務機構工作滿3個月(含試用期)。
3.取得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且在“技能人才評價證書全國聯網查詢系統”或“浙江省職業能力一體化工作平臺”可查詢。
4.養老護理員需當月出勤20日(含)以上,未完成出勤任務的,不享受當月特殊崗位津貼。
5.養老護理員需完成當年繼續教育任務(初級、中級、高級、技師、高級技師養老護理員每年接受繼續教育總學時分別不少于8、16、24、32、40學時),當年未完成任務的,次年不享受特殊崗位津貼。
6.申請津貼當年未發生責任事故和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等情況。
簡單來說,就是需要滿足工作單位、崗位設置、簽訂合同、工作年限、等級證書、出勤時間、繼續教育、道德規范等要求。
崗位津貼標準
如果滿足崗位津貼的申請條件,每個月可申請到300-1200元不等的崗位津貼,具體標準如下:
對符合補助條件的養老護理員,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蕭山區、余杭區、臨平區、錢塘區、富陽區、臨安區、西湖風景名勝區按照上述標準發放,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可參照執行。獲得職業技能等級提升的護理員,從次月起相應增加養老護理員特殊崗位津貼。
崗位津貼如何申請?
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和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中的養老護理員崗位津貼由機構運營方提出申請,所在鎮(街)政府審核,所在區、縣(市)民政部門審批;養老機構中養老護理員崗位津貼由機構向所在區、縣(市)民政部門直接提出申請,市直屬養老機構向市級民政部門提出申請。
養老護理員當月特殊崗位津貼補助應于次月5日前提交申請,次月20日前完成審批,確定發放。如果養老護理員離職或者脫離養老護理崗位工作的,從當月起也就不再享受崗位津貼。崗位津貼按月直接發放至養老護理員個人賬戶。申請的單位需每月提請民政部門復核發放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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