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宿制小學生和初中生每生每年分別補助1250元、1500元
日前,杭州市發改委會同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等27個部門聯合修訂的《杭州市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4年版)》(以下簡稱《杭州標準》)印發實施。這是《杭州標準》于2022年發布以來的首次修訂,是杭州市以標準化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要成果。
據悉,2022年7月,按照國家、省統一部署,市發改委牽頭制定了首個《杭州標準》,推動了全市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2023年7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3年版)》;與之對應,2024年1月,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編制印發《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3年版)》并要求各地市對照省級標準,結合本地實際完成本市基本公共服務標準的修訂工作。
總體來看,經修訂后的2024年版《杭州標準》共包含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軍有所撫、文有所化、體有所健、事有所便11個基本公共服務領域,具體包括26個類別126個項目,覆蓋人的全生命周期。
就2024年版《杭州標準》而言,全面銜接了國家、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又結合杭州實際,突出保障重點,在教育、醫療、養老、住房、就業等方面新增和提升了服務內容、服務標準。
其中,與2022年版《杭州標準》相比,新增項目5個。包括幼有所育中的增補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服務;老有所養中的村(社區)居家照料服務、探訪服務、老年健康與醫養結合服務;文有所化領域中的數字文化服務。完善或規范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方面相關表述的項目71個,主要涉及生育保險、義務教育免費提供教科書、就業服務和管理、健康教育與素養促進等方面。
與《浙江標準》相比,提升的項目16個。如“學有所教”中我市根據國家最新政策提升了義務教育學生生活補助標準,寄宿制小學生和初中生每生每年分別為1250元、1500元,非寄宿制小學生和初中生每生每年分別為625元、750元,寄宿和非寄宿學生每生每年比《浙江標準》分別高250元和125元;“住有所居”中擴大了公共租賃住房的服務對象范圍,增加新就業大學畢業生和創業人員;“病有所醫”中基層醫療機構城鄉居民醫保政策范圍內門診費用醫保基金支付比例達到50%左右,住院費用醫保基金支付比例穩定在75%左右,大病保險的基金支付比例達到70%以上。
另外,2024年版《杭州標準》新增的項目23個。比如“學有所教”增加進城務工子女義務教育補助,對義務教育學校按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學生數補助每年每生200元。“勞有所得”增加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服務。為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見習服務,為有就業需求的高校畢業生提供相應的招聘和就業指導服務。“病有所醫”增加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由轄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家庭醫生向城鄉居民提供規范的診療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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